859京察(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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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察是对全体京官德行和能力进行的考察,旌别贤否,惩黜不法官吏,整顿官场风气。

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明代首创的京察制度亦是如此。

洪武六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对京官三十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每考可升一等,这就是京官考满制度的雏形。

洪武九年十二月,规定每岁一考,九年为满。

洪武十四年十月,又对京官的考核方式,及考核周期进行了规定,五品以下京官由其所在衙门堂官对其填写考语。

大明朝,虽然初几头就要开衙,可是官员们的心思并没有收回,依旧沉浸在过节的氛围中。

这样清闲的气氛,会一直持续到正月二十多,也就是元宵节之后十天,因为在正旦节放假三天,而在元宵却是放假七到十天。

具体是放几天,是有钦天监来定的,或许是通过某种阴阳术来确定,最后报皇帝批准。

正旦到元宵,相差不过十来日,官员们自然也不会收心,认真处理国事。

当然,像兵部这样要紧的衙门会例外,毕竟涉及兵事都不是小事儿。

考核结果或是称职之语,或是平常之语,或是为不称职之语,三年为一周期,九年通考黜陟。

四品以上官员的任满黜陟,由皇帝直接决定。

明初定制,“京官考察,即行黜陟于考满之时”,洪武时期以考满形式对京官进行考核,此时尚未有十年或六年京察之说。

而且,各衙门也会在这段时间安排好人事值日,其他人则只是去衙门点个卯,然后就自由活动。

不过这只是大部分衙门是这样,除了兵部外,吏部和都察院这段时间也是非常紧张的,因为他们还要忙着京察。

明代京察制度建立之前,对京官的考核主要采用考满的形式。

但考满制度偏重于官员在该职位所做出的成绩,并且考满三年一考,对官员三考也就是九年时间才进行黜陟。

由于考满周期过长,对贪婪不律的官员,不能及时进行罢黜,中间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官员进行考察,来保证官僚队伍的纯净,京察制度便逐渐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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