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章 又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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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胳膊还越来越疼。

方卿摸摸口袋,果然一分钱也没有。就算她现在仍旧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可人的本能不是她能抗拒的。方卿又是个不委屈自己的人,所以她真的很想吃东西。

可是,对于一个挑食又嘴刁的人来说,没有钱,那靠笑容换来的普通菜包子,她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两天之后,饥饿和疼痛,让她像个破布娃娃似的,趴在路边。方卿现在,无比后悔,漫无目的的流浪了这几天,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她这会只明白一件事——那时那个菜包子,为什么咬了一口就扔掉了呢?现在想想,其实也不是很难吃的吧......起码面皮还是可以下咽的......

都要饿死了,这孩子还这么叼极!!活该!!

第三件,原来她就是这么被遗弃又被带进孤儿院的。

最后一件,她不要重来。

在地球上,如果有十块陆地,方卿应该去过七块。如果有十种食物,方卿就是吃过八块半的那个。再如果有十种珠宝十种衣料,那她就是全部都拥有过的那个。是的,在她不算长的三十年的人生中,她其实过的很充实。

十五岁大学毕业,出国,二十岁归国,顺风顺水的打拼了几年,在有了点威名之后,又很顺利的入主父亲的公司,开始展开属于她的——女魔头的雄图大业。而这个顺利背后,只有方卿自己知道,她做过什么吧。从四岁开始,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方卿长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要是放在孤儿身上,就应该是没家的孩子熟的早吧。

活着,不挣扎,就不会聪明起来。

无利而不往,是方卿的人生座右铭和行事原则。

为了吃得好,穿得好,她会把自己不爱吃的,扔在别的孩子脚下,然后举报这孩子浪费食物,最后,那个孩子的零食,就会属于她这个正义的好孩子。为了一个好学的名声,她把别人写好的作业烧掉,只留下写的特别差的,衬托出了她天才的名声。为了能提前上学,她接近小学校长的小儿子,让他离不开自己,顺利的入了学。为了奖学金和保送,她设计一位国学大师收她当徒弟,抬高了身价的同时,还私藏了大师很多的字画,偷着拿出去卖掉,这样一来,名利双收了——她有了可以挥霍和招揽同学的本钱。

这些在方卿来说,还都是很不值得一提的事,之所以她记得这么清楚,不过是年少时,那一点点愧疚之心在作祟罢了。功成名就之后,她已经不知道愧疚为何物了。

方卿觉得,人之所以能强大起来,就是因为没有廉耻,没有良知,没有羞愧。所有这些作为一个人,该具备的东西,都一一的丧失之后,那就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人了,换句话说,不是按照人的准则,在活着。方卿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强大的人,她自问还差得远,但是也许在很多人心里,她已经很强大了吧。

在方卿停下来,回过神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她很久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在外面这么活动了,所以她现在,甚至不知道现在这时是几月,什么季节。对于一个长时间都在屋子里活动的人来说,只要有中央空调,季节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在下雪的时候,她才分辨的出。毕竟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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