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通之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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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你们了。"段希元抱拳致谢,"待旱灾有所缓解,我会向朝廷为两位申请表彰。"

"表彰什么的就算了。"夏仲春笑笑:"都是父老乡亲,尽我们所能为老百姓做些事情而已。"

"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我这个县令也不是白当的。"

"段大人可要说话算话。"夏仲春接下这个承诺,随后又问:"段大人这边进展如何?"

说起这个,段希元心中一阵心烦,"杨大人还是以旱灾没那么严重搪塞,也是,毕竟他年底就到任了,在他任期期间发生灾情,会影响到他的升迁的。"他一向谨小慎微,今天这是被气急了,当着众人的面口不择言。

吕氏父子在关押期间,并不比陈氏在村里好过,段希元虽然反感用酷刑,但必要的刑讯手段却是不能少的,手段不用太高明,只让父子两个晚上不睡觉,吕必成年轻能扛得住,吕父却年老体弱,第二个晚上就坚持不住了,承认是自己唆使妻子克扣阿元的口粮,心情好的时候一天给一顿稀粥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饿上两三天,连大人都坚持不住,更何况是三岁的小娃娃。

吕父虽然承认了是自己主使的,但死不承认自己要饿死阿元,一个是过失杀人,一个是主观杀人,这一点他还是能分得清楚的。

段希元结合陈氏的证词,及仵作解剖的结果断定,吕父前有将阿元抛弃之心,后怂恿许氏恶意虐待阿元,已经构成蓄意谋杀,最后判处吕父十五年徒刑,吕必成包庇罪犯,杖三十,罚徭役一年,许氏则判枷号六个月,以儆效尤。

对此判决,夏仲春心有不满,大清律例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但律法归律法,实际判刑的时候却有很多"潜规则",如父杀子判徒刑,子杀父则是剐刑,父母杀害女子,则刑罚比儿子要轻,在判刑的过程中,判官并非全然按照律法判刑,还要考虑很多因素。

段希元知道她对这个判决不满,解释道:"这在很多人眼里已经是重刑了,我曾经翻阅过之前的卷宗,曾经有一桩父亲将女儿虐待致死的案子,当时的县令才判了六年。"

"可阿元并不是他们家的人,没有血缘关系。"

"我就是考虑到她不是吕家人,才判了十五年,这已经是极限了。"

"我明白了,多谢段大人为阿元讨回公道。"夏仲春福了一福,谢过他这些日子的操劳。

"这是我身为父母官应该做的,你不用谢我。"两人此时正站在县衙前的工地上,两人离得有四尺远,周围站满了衙役,段希元问:"如今粮食筹备的如何了?"

夏仲春:"江州一带普遍大旱,有些头脑的粮商已经开始屯粮,纵然我们现在出高价,他们也不肯卖,就等着百姓山穷水尽的时候提高粮价,大赚一笔,所以润清前些日子出发前往湖湘,准备从那边收购平价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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