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是捡尸的?(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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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洛明晨试验出来的。

原本他也不知道普通小麦要长那么久,后来种下第一批变异种,发现它们长得有点慢,所以又拿去空间里养了一会。

虽说这样一来,抗寒性会比自然筛选出来的差一点,但比起普通小麦和第一批变异种还是要好不少。

冰城城主沉默片刻道:“大人,我们实在没钱……”

“不要钱,你们可以拿去种,但我们有个要求。”

第二天一早,洛明晨在房门口看到了整整齐齐的六只大老鼠。

明白是那只大白猫干的以后,给它煮了一大块的鸡胸肉。

自此,大白猫就算是他们的猫了,给撸给抱,有的吃就行。

等那些田地都种完,连棉花都种上之后,霍琰才带着人,拿了文书去冰城要田地。

土质问题,那的确是没很好的办法,最好就是在冰城种。

说到这,洛明晨看了眼霍琰,又道:“你们冰城的税收必须降一半。”

接待他们的是冰城的城主。

“几位大人,给条活路吧?那一半的田地白租给你们,冬天冰城的百姓怎么过啊?”

俩人早就料到城主会这么说,洛明晨告诉他:“我这有变异种,种植时间短、产量高,你们要不要?”

冰城城主一脸疑惑,“什么变异?”

“就是更好的菜种,抗寒能力强,产量还高的那种。普通小麦种下后,要等三四个月,我这两个多月就能收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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