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杨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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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想法的人,不会少。自然,也不排除有其他想法的人。杨不问就是有其他想法的人。家传的离别钩就放在桌子边沿伸手可及的地方——这对离别钩是他从爹娘墓碑前挖出来的家传兵器。自挖出来的那一刻起,他就告诉了自己,不可以再颓废。自然,也不会再去当乞丐。

他不是为了活下去。如果只是为了活着,方法不少,当乞丐便是其中一种。

目光流连在桌前的酒杯上,没有望过往的路人一眼。这里只是一家小店,进店吃喝的人也不多,比较冷清。也正是这样,他才喜欢呆着,没有人会喜欢在想东西的时候被人打扰。他可以很自在地喝一杯酒,也不会因为换上了沧江镖局的衣服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小钟的屋子。

小钟的屋子比小剑想象中的还要简陋。床,八角桌,铜镜,胭脂水粉,还有一些细小的用品。小剑环视一遍,若有所思。似乎什么都可以少,唯独胭脂水粉不行。这,算不算女人的一个通病?

小钟去打水了。

原本小剑并不想进来,只是没想到小钟看见他后就一直用手指着他笑个不停,随即一本正经地开口:“现在知道女人不是那么好惹了吧?”小剑才想起慕容语珠刮他耳光的那只手沾有血。

门在嘶哑声中被推开,小钟端着盆水走了进来。

随手把自己常用的手巾放进盆里,小钟抬眼望向小剑:“需要我服侍你吗?”小剑摇了摇头:“我自己来。”小钟直起身子,默然望着小剑擦拭脸部的手印,忽然开口问道:“慕容燕是谁?”

小剑的动作略微停滞,随即移开手巾,露出俊朗的脸,双眼闪烁:“见到她,你就会知道了。”

小钟侧过身子,手指抚上小嘴,目光落在桌上的胭脂水粉,出了神。

集市。吆喝声,人流。天方亮不久,而人已繁。亦无论是赶集的人,还是形形*的江湖人士。相比那些颇有名望的酒楼,道边的小店就冷清多了。也许对他们来说,客多与少无所谓,只要能养活自己和家人便足够了。

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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