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距离是很要紧的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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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没定呢,就要安排送行?”

“他从小到大的同学、朋友、亲戚,真的轮着来,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呢。他们都说要尽早,临走有时间可以再聚。”

“……”车轮宴应该很合丁未的心意吧,他那么爱热闹的人,出了国总是会寂寞一阵吧。

“卷尔,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过了这个村可就寻不到这个店了。”罗思绎轻叹道。如果说卷尔跟丁未什么都没发生,估计没谁会相信。由重叠为一条直线,突然一分为二,变成平行线,总是有外力在作用吧。

卷尔没说话,只是把被拉开,紧紧抱住。对丁未来说,她恐怕连个可以抱怨的人都算不上吧,谈什么报冤与报仇。

大三的时候,卷尔已经荣升为圣女一枚。那个时候还没有剩女的说法,但是她们宿舍的女生,每个人的心思都不在男生身上,追求者大多都铩羽而归,久而久之,就被传成神圣不可侵犯,说起来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好话。

同丁未,用杨秋的话说,那是八百年都没联系了。那件事之后,丁未来找过她几次,宿舍安了电话之后,他也打过电话找她。卷尔没有选择避而不见,但是见了几次,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电话里也只是泛泛的问候,久而久之,自然就淡了,自然就断了。

对丁未的消息,卷尔是能够第一时间获得的。罗思绎、曾毅,甚至杨秋,他们都是渠道,而且还是便捷快速的渠道。

“卷尔,丁未要出国了。”罗思绎的声音带着点淡淡的惆怅。

“这是出国潮?”卷尔以为,出国起码要等到本科毕业吧,结果熟识的这两个,大三就出去。

“我同他,早没什么往来,但是,听说他这就要走,心里真谈不上好受。”

“当年?”卷尔犹豫了一下,才问。

“当年是自以为已经放下,后来才发觉,心思可能还绕在上头。然后,自以为是的跟索朗分手,为的是让自己高尚的活着,不做卑鄙的事情,利用别人感情来解脱自己。再之后,我才发现,我想的都是我自己,想了太多我自己了。不过,现在再想谁都来不及了。所以,这次我要送送丁未,所以,我要劝你,有打算的话,还是赶早。”

卷尔听小罗话里的意思,竟然是用送丁未来弥补同索朗的遗憾。索朗毕业后回西藏工作了,走之前曾经来找过她。

卷尔曾问他,为什么不叫着罗思绎一起,他当时的神情,卷尔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她从来没有在哪个男生的脸上见过那么深的黯然。“叫上她,我也带不走她。”他后来同卷尔说了很多,句句都是关于罗思绎。他说罗思绎虽然嘴上不饶人,尖利刻薄了一点,心却是最热最软的。对谁好,都不会有半点迟疑,半分算计。他希望卷尔有时间能多陪陪她,别总让她一个人只是看书,只是学习。这点卷尔当下就做了保证,不做学生会的事情之后,她的时间多半是同罗思绎消磨的。她倒是没觉得生活有多单调,除了学习,她跟罗思绎会闲逛,会去看电影,也偶尔找点发传单之类的小活,赚点零花钱。估计在索朗眼中,罗思绎的生活没有了他,怎样也算不上好。

“据说是他姑姑突然去世了,表弟才出去不久,刚上高中,需要人照顾。”罗思绎知道的并不多,“什么时间走还不确定,只是已经在准备了。”

“去美国带孩子?”这不像是丁未那个懒人爱做的事情,不过倒是符合他一贯大包大揽的性格,这个地球离了他就该不转。

“他那个弟弟跟他感情很好的,以前也总带着出来玩的。去美国也不过就是前年的事情,一家人才团聚……”罗思绎没说下去,拿出本书沉默的看了起来。

隔了许久,卷尔问她:“他去是要定居么,再不回来了?”问的时候,心已经有点慌了。对高莫,卷尔多少是了解的,高叔叔和迟阿姨是绝对不会到国外定居,所以高莫即使是出国,也是暂时的,终归是要回来的。但是,丁未不同,他在那边有家人,去读书,就会有学业、有事业,那儿还有他超喜欢的NBA,实在看不出他还有任何回来的可能。

罗思绎放下她没翻一页的书,卷尔能想到,她又何尝没想过,“是啊,所以这几天大家都张罗着要聚聚,顺便给他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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