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凛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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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言不顺又怎样,那个名最正言最顺的腿都让我弄成残废了。我还在意这些。”凛凰紧握着凛铭的下巴,目光像是要把面前这个男人生吞活剥了一样。

“大公主得天下之时自然得天下所有人。”凛铭没有挣脱,看着对方霸道的目光,没有一丝恐惧,也没有一丝绝望,只有淡然。

“要不是你,在座的没有一个人的能健健康康的活到现在。”这句话说完,凛凰将身子摆正,原本霸道中带有几分妖娆的脸变得只有在上者的威严。以她的能力,应该已经感觉的到,她的父亲快要到了,虽然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这座城中做的任何事父亲比谁都清楚,但总归不能当面让他下不来台。

自从大公主到场的时候,洛麒就偷偷的盯着她看,这么多年的被人忽视使他肆无忌惮的观察着自己好奇的人或者事物,毕竟很少有人会因此多和他说几句句话,况且,自己不是在自己的居所就是在“藏书阁”,很少碰见什么人,在这种大场合不论观察谁也都不会显得太奇怪。

在洛麒心中,大公主像是高高在上的神一样,灵力强大,继承了父亲的天资;长相高贵典雅,宛若大罗神仙般超凡脱俗。虽然基本上没有怎么正眼瞧过自己,但是那种威严,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却深深地吸引着自己。

“大公主到!”听到声音,原本还相互之间谈笑风生的众人马上站起身,表情也变得恭敬起来,就连凛锋之类的颇为受宠的王子公主也只得默不作声的老实站着。

只见一位身材高挑的美丽女子向众人走过来。一身橙红色的衣服上是一条凌驾于万人之上的凶猛飞龙,如果说洛麒衣服上麒麟的眼睛让人不敢侧目的话,整条龙都给人一种随时都可能喷薄而出,噬人心魄。显然,那金线并不是单纯由金子经过加工制成的线,而是由“猛金”一种稀有的龙形灵魔的皮泡制在它金色的血中制成,不过猛金的皮一向以坚硬结实著称,想将它制成如此纤细的丝线,要么就是有真正的能工巧匠,要么就是有人实力超群,能够凝聚出那般尖利的武器并且精准的控制才能制成这种丝线。

“众位叔伯,弟妹无需多礼。”虽这样说着,大公主凛凰一手挥动长袍,坐下时那豪气与霸道显然没将在场的任何人放在眼里。

“她没有佩戴统一规制的发簪?”凛锋小声嘀咕着,却也只敢这样一次。

但从凛凰到场时众人的行为就不难发现,她与普通皇子公主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首先,她天资过人,在众多皇子公主中只有二皇子凛铭勉强与之相较,只是凛铭小凛凰四岁,真正的对战实力就显而易见了。其次,作为最年长的公主,她在十五岁的时候,也就是金领王结束战争的最后阶段,凛凰依靠自身过人的领导能力,完成了这场历经十几年的战争收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凛凰是唯一一个金领王宠爱这么多年,可以像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一样对自己的父亲撒娇甚至惹父亲生气。

虽然直到很多年后,洛麒才真正的明白,自己不是喜欢大公主,而是对那种在上者权利的向往。

据说,凛凰的母亲霖凤是金领王这辈子最喜欢的女人,当时的金领王虽然出众但并没有这般成就,甚至可以说是乐得清闲,一心与心爱的人享受着神仙眷侣的日子,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当她刚刚产下大公主后,就患了重病,需要集齐五个部洲灵力才有可能治愈。虽然这对灵力没有什么过于特殊的要求,但是人人都清楚,达不到一定的等级是不可能办得到的。而当时各部洲之间的鲜有联系,再加上凛凰生母病重,自然不能跋山涉水,而其他四部洲又咄咄逼人,一来二去,直到她去世也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从此,金领王专心于修炼,除了娶了现在的乌祖尔为后并且在她产下大皇子后,将一切政务交给她负责后,便一心参悟灵素,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为霖凤报仇。也就有了后来的金领王的东征西讨。

凛凰看了眼身旁的凛铭,那张画着娇艳妆容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看你这般悠闲自在,姐姐真是羡慕啊!”在自己桌前拿了一颗以自己名字命名的鲜红色多汁味甜并且回味恒久的“凛凰果”塞进了凛铭的嘴里,看着那鲜红的汁液将男人的嘴唇染红,并且从嘴角流出一直到脖颈处,凛凰令人恐惧的霸道眼神中闪过一丝向往,“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早把你收了!”

“天下迟早都是大公主的,更何况一个人。”凛铭任由汁液留着,在自己淡青色的长衫上留下说不清什么颜色的痕迹。

“我毕竟是女儿身,虽然我想那些个老匹夫不敢有什么意见,但是总归还是要名正言顺一点才好吧!”凛凰将手伸进凛铭的领口,擦拭着那已然快干了的淡红色痕迹。

“大公主德才兼备,统领金灵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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