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京察(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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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堂审当日,考功司郎中负责“唱名”等相关事宜,员外郎负责上稿,“郎中主查理,员外郎主上稿”。

官员的考评成绩出来并成文后,京察还未结束,即便皇帝已经批示,因为还有科道最后一次审核。

因此,在京察结束后,考功司仍要宿部,处理有异议官员的察疏,这就是科道拾遗事宜。

都察院为明代最高监察机构,其职责纠劾百官、督察各道,其本身的监察职能,必然需要和吏部共同参与京察工作,“部院一体,协襄计典,不可偏废”。

都察院分十三道,当然不会全部参与到京察中,按照职能划分,一般是河南道御史主要负责协助京察事宜,对京察官员进行纠劾拾遗。

很不幸,今年发起的京察,或者成为闰察的主掌,就是刚刚回朝的武英殿大学士,吏部尚书高拱。

在杨博致仕后,隆庆皇帝并未让内阁推举新的吏部尚书,而是直接在旨意中让高拱掌部。

这也是高拱在回朝后并没有急于对一些人进行报复的原因,他有的是机会可以慢慢炮制一些人。

京察的准备阶段,始于科道官的察前建言,随后吏部堂官覆议科道官所陈言内容,并奏请开展京察的准备工作。

之后考语和访单的填写,是京察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是部院进行堂审的主要依据。

看似吏部尚书高拱此时仿佛拥有巨大的权利,可以左右京官京察的结果,其实不然,大明朝对于官员之间相互制衡还是做得不错。

都察院堂官在京察全过程中主要起到总领其属官的作用,但是却要直接参与吏部尚书主持的堂审,或者说对于京官的考评,都御史也是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利。

所以,如果高拱想要通过京察打击、报复一批官员,那么他首先要面对的就是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廷这一关。

吏部堂官命本部司官,制作应察官员名单,密托科道官共为咨访,根据咨访所得填写访单,再以回报堂官。

此外,各衙门堂官为属官填写的考语或者称为考评,以及该自陈官员的自陈疏,皆由吏部堂官知会后进行收集。

而这些收集的文档会被密封在吏部考功司,等候皇帝决定京察时间。

京察开始后,吏部考功司同科道共同进行会单,商议出被考察官员的最初考察结果,以便部院堂官在堂审前了解官员的基本情况。

此外,在京察正式开始前二十余日,考功司官员需宿部处理京察事宜,一般的时间是“正月十五日以后,考功司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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