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章 我喜欢把丑话说在前边(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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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已经是普通人里的好看了,而明星,则是能吊打网红的。

羡慕不来。

前些天京城又下了雪,积雪还未融化。莫曲斐站在那儿,肌肤胜雪,好看的不像话。

神话里的雪男知道吗?

就那么好看。摄人心魄的好看。

因为中午约了童话吃饭,聊聊把她的小说搬上大荧幕的事情,所以慕念安掐着时间就下班了。

不光是让原作者和编剧,提前跟男主角见个面聊一聊,主要还是为了对童牧的承诺。

童话如果真的喜欢写小说,那这份喜欢是藏不住的。慕念安认为,用不着童话讲太多的道理,拿事实说话就好。

让童话进寰宇娱乐当编剧作家,还让她负责剧本杀综艺的剧本,就是为了重新勾起童话对写作的兴趣。

只写剧本杀哪里能让童话过瘾满足,只要这兴趣勾起来了,用不着别人拿鞭子抽,童话自己就会手痒,忍不住回去创作小说。

在颜值上能跟权漂亮不分上下的男人,除了九哥也就是莫哥了。

叶灵璧和四哥够好看了,跟权漂亮和莫哥一比,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不多,就那么一丢丢。

慕念安拢了拢披在肩膀上的羽绒服,顶着猎猎的寒风,眯着眼睛哒哒哒跑过去:“莫哥,等很久吗?”

莫曲斐温柔的笑着摇摇头:“接到你电话我才出门,刚刚到。”

一个作家的小说,被搬上了大荧幕,而且是制作非常精良,演员都是超一线的大牌。任何一个作家的内心,肯定都很激动。童话也不会例外。

慕念安就打算一点点的把童话勾回去写小说。

掐着午休的时间,她放下工作就去了停车场。莫曲斐已经到了,穿着白色的羽绒服,领口和帽子一圈的白色毛毛,衬得他脸子还没有巴掌大。

明星就是明星,千万个人里边才挑出来的一个。那头身比,那身材比,绝了。是只能活在精修图里的网红这辈子都羡慕不来的。

不光是镜头怼脸,颜值都没在怕的。更重要的是,动态比静态更好看。不少网红颜值也挺能打,可往明星身边一站,顿时就给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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