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我要改了这条法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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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华闻言微微皱眉道:“提这个的话,恐怕很难通过的,你知道,现在在港岛,搞人权的很多,都快成为政治正确了,我估计明天的议题里至少有一半都是猫哭耗子似的假仁假义,这个时候你提这个,大多人只会觉得你残忍,舆论杀光过不去,利益上……呵呵。”

这一条律法明显是给有钱人开的后门,要知道即使是社会名流,也难保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坐牢,或者说,这年头能当上社会名流的,很少有人屁股上没点屎。

打着爱的旗号,再怎么变态的都可以做的很高尚。

“你也说了,明天会议上大多数人肯定会装圣母么,那些黄皮白心儿的香蕉人最

“朱涛?要出狱?生病?有没有搞错啊,他是我兄弟抓进来的,结果他居然敢在我的地盘搞这种事,你还让我给他签字?”

“不是啊仁哥,他是真的病很重,四个瑞士医生证明他确实得了癌症,最多只有三个月的命了,根据条例,他确实是要出狱的,这是临终关怀,出于人道主义的。”

“确定是真的癌症而不是手段么。”

“都知道他是你特意关照的,惩教署上上下下,你借个天大的胆子给他们,他们也不敢造假的,他是真的快死了。”

“妈的。”

郝仁不爽地锤了一下桌子:“这人是个穷凶极恶的毒贩啊,犯过的罪行枪毙了都应该,现在他就剩下三个月的命了,出去之后他有钱有枪有人,还不怕死,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恐怖分子么?万一他报复社会怎么办,万一他报复抓捕他的警察怎么办?惩教署怎么会有这么不合理的规矩。”

郝仁一直认为,跟罪犯讲慈悲,就是对良好市民的残忍,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自己再大的本事也震不住一个快要死了的人啊。

好一会儿,郝仁道:“有没有办法不让他出去。”

“没办法,这是法律,比我们惩教署的规矩更大,除非修改法律。”

郝仁沉默了一会儿,道:“那明天我开会的提案就用这个了,我要修改这条法律,去特么的人道关怀,这种人渣就应该死在监狱里,让他们的家属给他们收尸就已经足够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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